BALENCIAGA.
我真的不介意,真的,真的不介意他們把鞋跟設計得那麼高,那麼不真實。因為啊,我本來就不可能擁有這些鞋的了,管它是十吋高!(因為根本買不起)而且我覺得,這些鞋子本來就屬於明星以及舞台的了,試問每天
我真的不介意,真的,真的不介意他們把鞋跟設計得那麼高,那麼不真實。因為啊,我本來就不可能擁有這些鞋的了,管它是十吋高!(因為根本買不起)而且我覺得,這些鞋子本來就屬於明星以及舞台的了,試問每天乘巴士的我,有可能穿起它踏上上層那一條長長的樓梯嗎?所以不要緊啊,你們儘管在舞台上閃閃發光就好了,不用管我的感受啊!(誰想理你了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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