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 Sarah Jessica Parker 對話:有關鞋子的大小事

眾所周知 Sarah Jessica Parker(SJP ) 在《Sex in the City 》中所飾演的 Carrie Bradshaw 是名天生鞋痴,現實中的 SJ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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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周知 Sarah Jessica Parker(SJP ) 在《Sex in the City 》中所飾演的 Carrie Bradshaw 是名天生鞋痴,現實中的 SJP 亦同樣愛鞋,當上了鞋履設計師後為女生們製作出心中的理想鞋子。自2014年2月她推出了自己的鞋履牌子 SJP 後,品牌便一直以實惠的價格提供一系列不同色調的別緻款式,每次推出新鞋款都大受注目。為慶祝 SJP 新鞋履系列登陸紐約 Bloomingdale’s,店鋪特意安排了這位星級設計師接受各大傳媒訪問,其中《Harper’s Bazaar》 與她進行了一段有趣的對話。

Harper’s Bazaar:HB
Sarah Jessica Parker:SJP

HB:你認為自己是平底或高跟鞋類型的女人呢?
SJP:我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是特定的那種人。工作時我必須穿著不同寬度、高度、形狀、顏色,復古10年或百年的每一雙鞋。在紐約的街頭帶孩子上學和正好在2月的話,我會選擇靴子。如果到超級市場買雜貨和晚餐,那可能會穿些可讓我到處走的鞋。今天,我真的很想盡力顯示自己最美的一面,而這種情況我一般喜歡穿高跟鞋。我有雙超級考究的平底鞋叫 Veronica,整個夏天我都在穿它出席紅地毯活動。重要的地方不是高跟鞋的高度,而是你想展現給別人的形象。很多女性不能穿高跟鞋,但他們穿平底鞋也可以很隆重。

HB:有沒有一雙鞋子在你的生命中脫穎而出,給過你難忘的時刻?
SJP:沒有,真的沒有。我穿過很多鞋,我穿過的鞋子可能比大多數人一生所穿的還要多。我有很多不同經驗,在世界各地穿不同的鞋,舊的、新的、時裝秀上取下的、甚至是從別人的腳取下的。

HB:你擁有多少雙鞋子?
SJP:不是很多。我不是一個真正的購物者。我會買復古的鞋,也會保存鞋子很長一段時間,就如這次的系列一樣。我們希望所設計的一切都能配得上大家辛苦掙來的錢,希望系列中任何產品在未來3至4年都能被繼續使用;而這也是我自己的購物方式。

HB:還記得第一次渴望得到的鞋是甚麼嗎?
SJP:80年代中當我在洛杉磯 Manolo Blahnik trunk show 上遇到我現在的貿易夥伴 George Malkemus 的時候。我用信用卡買了一堆不關事的鞋﹐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它們。當時我並不認識那牌子,亦不認識設計師 Manolo Blahnik;這個國家大多數人根本不認識他。我買不起 Manolo Blahnik 的鞋子,但當我看到他表演秀上的鞋時就愛上喜歡它們了。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投資在鞋子上;在看到它們之前我並不知道自己想要得到它們。

HB:是什麼元素讓一雙鞋變得具標誌性?
SJP:我不知道,我想「標誌性」就像是受到詛咒的詞,它被應用到太多東西上了。對我而言,鞋的標誌性就是它原來被設計出來的樣子。Pump 初次出現是甚麼時候?我認為近10至15年來鞋履界出現了不少美好時刻,鞋業市場和鞋業品類已成為閒話家常的題目,包括 Manolo 多年來所做的至 Alexander McQueen 時裝秀上所發生的,以及電影、中國戲曲和所有各種各樣的事情。

HB:跟我們分享一下你設計鞋履時背後的靈感吧。
SJP:Bloomingdale’s 是我們紐約市的第一個家。我們很高興,因為我們都是 New Yorker。這系列中有三個非常重要的支柱,我想重申強調這是 single sole 的;一開始時入行時製鞋行業有很多其他風格,而我卻是對 single sole 一片丹心。我從小就在紐約長大,其中顏色是製鞋企業中很重要的一部分。就像鞋設計師 Charles Jourdan,他的設計著重於用色並喜歡採用相當傳統耐看的鞋型輪廓。我的商業夥伴 George 和我都非常想把這種不再流行的想法重新帶回來。最後,羅緞緞帶元素是來自我母親的;成長過程中我常常使用羅緞緞帶當髮帶來戴。當鞋的樣品回來時並沒有羅緞,看起來只是一個普通的產;(加上後)它從此成為了我們標誌性的特徵。

HB:《Sex and The City》 中不少鏡頭有過那麼多美好的鞋,那個是你的最愛呢?
SJP:由於角色對鞋太著迷,真的很難選。真的有很多。我想大家最喜愛亦最難忘的應該是看到《Vogue》雜誌辦公室中的 衣櫥內的 Manolo Mary Janes 時說:「Oh my god,我以為這只是個都會傳奇。」我認為以這種癡情又帶幾分滑稽的方式來表達這事很聰明,寫得非常好而且那雙鞋確實是很好的鞋⋯⋯因為我出席活動時借了一雙並把它保存起來了。但後來有一次我在《Vogue》 衣櫥又再一次看到它,更是完整無缺的。我自己的那雙則被雨水浸泡,我還穿著它跑了好幾個街口呢!因此,當 Carrie 說那句對白時,我心想「I get it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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